独立法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查与核准
第二十三条
监管机构发现代为履职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应当责令金融机构限期调整代为履职人员。 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银监会相关行政许可规章规定期限。金融机构应当在期限内选聘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正式任职。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任职资格审查与核准
监管机构发现代为履职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应当责令金融机构限期调整代为履职人员。 代为履职的时间不得超过银监会相关行政许可规章规定期限。金融机构应当在期限内选聘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正式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