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3号:《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无线广播电视设施的迁建和保护

第三十二条

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广播电视设施迁建的单位承担。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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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3号:《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