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七条

洗染店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干洗溶剂。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鼓励水洗厂使用无磷、低磷洗涤用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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