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洗染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洗染,是指从事衣物洗涤、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制品和裘皮服装的清洗、保养等服务的经营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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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