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在医疗器械标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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