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及个人广泛参与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对医疗器械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