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医疗器械标准按照其规范对象分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