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