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制定发布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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