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标准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标准发布后,及时组织、指导标准的宣传、培训。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