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章 标准实施与监督第二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企业实施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