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标准实施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企业实施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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