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第五条

第五条

对于存在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八)项所述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师,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采取自律措施,对于屡犯等情节严重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其他机构或个人,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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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