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七十一条

第七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实施许可和管理活动的层级监督,按照规定建立有关工作的统计、请示、报告、督办等制度。

负责律师事务所许可实施、年度检查考核或者奖励、处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许可决定、考核结果或者奖惩情况通报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并报送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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