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七条第二章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可以由律师合伙设立、律师个人设立或者由国家出资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