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四十条
第六章 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规则
第四十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律师事务所执业和管理规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其他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对本所律师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