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十四条

第二章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第十四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其申请的名称应当符合司法部有关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的规定,并应当在申请设立许可前按规定办理名称检索。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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