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