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章 维护利用第十八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和管理单位应当保证设施设备外观完整、题词碑文字迹清晰,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瞻仰和教育场所。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