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分级保护第十一条烈士纪念设施应当设立保护标志,由公布其保护级别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设立。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式样,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