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银行在审批银担合作业务中,应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审批通过后,银行应当及时与客户签署借款(授信)合同、与担保公司签署保证合同。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
银行在审批银担合作业务中,应当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审批通过后,银行应当及时与客户签署借款(授信)合同、与担保公司签署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