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办事机构及其人员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参照本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