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安装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工程承包人、个体户及其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