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