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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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