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八条税务规章应当采用条文式。 税务规章内容复杂的,可以根据需要分章、节、条、款、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