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远洋渔业船舶和船员第二十二条远洋渔船应当从国家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和入境,随船携带登记(国籍)证书、检验证书、《公海捕捞许可证》以及该船适用的国际公约要求的有关证书。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