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九条第九条企业标准制定程序一般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复审、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