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四条

第四条

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的原则。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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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