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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