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企业标准的制定、公开以及企业标准化的促进、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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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