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机构反馈标准实施信息。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的,应当对其制定的相关企业标准进行评估和更新。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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