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条第十条企业在制定标准时,需要参考或者引用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参考或者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标准的,应当符合版权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