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第三条

第三条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明确,与产品的真实属性相一致。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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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