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 / 第一条独立法条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科学、规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