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