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与备案
第六条
[安全性能评价]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应当满足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 设计单位应当通过试验验证,采用可靠、保守的分析论证,或者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设计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与备案
[安全性能评价]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应当满足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 设计单位应当通过试验验证,采用可靠、保守的分析论证,或者采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设计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