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章 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与备案第五条[设计记录]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实施,加强档案管理,如实记录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过程。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