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运输容器设计的批准与备案

第五条

[设计记录]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实施,加强档案管理,如实记录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过程。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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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