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放射性物品运输批准与备案

第四十二条

[运输资质]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放射性物品运输资质的承运人承运放射性物品。 自行运输本单位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和在放射性废物收贮过程中的从事放射性物品运输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营单位,应当取得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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