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树立全员合规、合规从管理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公司生存基础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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