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财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