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