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依法应当予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的,由铁路监管部门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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