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七十一条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