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第五十三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有关监督资料,形成监督工作档案,并确保其真实、完整。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