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工程质量监督

第四十八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监督人员应恪尽职守、严守法纪、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与被监督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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