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五章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范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方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并按规定对有关工程资料进行签认。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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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