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技术交底制度,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工程应进行专项技术交底;严格工序管理,强化质量自控,实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按规定通知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记录并签认,未经质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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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