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与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并对因勘察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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