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掌握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勘察、设计问题,对现场地质情况进行确认,及时完成变更设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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