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掌握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勘察、设计问题,对现场地质情况进行确认,及时完成变更设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