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28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5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