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考核单位应当建立并管理焊接人员考试档案。考试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